关于评选第七届“成才路上好青年”的通知
校团字[2010] 8号
关于评选第七届“成才路上好青年”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在学生中树立一批榜样,发挥典型示范教育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若干名“成才路上好青年”,分为“创新之星”、 “自强之星”、 “实践之星”、 “学习之星”、“爱心之星”、“综艺之星”六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校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成人脱产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习态度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4.遵纪守法,学习优良,团结守信。
5. 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
三、评选具体条件
“创新之星”要求在科技学术活动中有创新成果,表现突出,并获得过科技创新比赛等国家级奖励一项(含一项)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两项(含两项)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
“自强之星”要求在平时学习生活过程中,能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克服了困难,有典型事迹者;在校期间已建档的贫困生,学习刻苦,自强自立,生活俭朴,能勤工俭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实践之星”要求在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在平时助学、助老、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经常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获得过省级社会实践表彰一次(含一次)以上或校级表彰两次(含两次)以上。
“学习之星”要求在平时学习过程中,进步明显,在各类考试考评中,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含90)以上并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获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奖一项(含一项)以上;或省级奖项两项(含两项)以上。
“爱心之星”要求热心公益事业,在扶贫济困、互助互爱、无偿献血、环保助学、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充分展现爱国、爱校、爱家之情,有爱心感动事迹材料、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综艺之星”要求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中,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并获得过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国家级奖励一项(含一项)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两项(含两项)以上。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者可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第七届“成才路上好青年”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各学院对申报的学生进行初评,并按照每一类型限报1名候选人的要求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校团委101办公室。
3.学校将评选出以上六类“成才路上好青年”,并对受表彰的同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校同学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
附件:《南昌航空大学第七届“成才路上好青年”申报表》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共青团工作 成才路上好青年 通知
主 报:学校领导、团省委王少玄书记、梅亦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
抄 送: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
发: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南昌航空大学团委 2010年5月12日
共 印:5份
附件:
南昌航空大学第七届“成才路上好青年”( )之星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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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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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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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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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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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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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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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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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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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团支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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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院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学院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 团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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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事迹材料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