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南 昌 航 空 大 学 文 件
校财字[2010]56号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的学生缴费工作,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班的学生须于2010年6月1日之前,交清全部应交学费(含校内贷款),否则不予安排答辩。因教育部取消了9月份毕业生电子注册补注工作,毕业班同学若在7月1日后获得毕业答辩成绩就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元月份春季补注毕业生电子注册,所以从2010届开始各学院毕业设计缓答辩工作只能安排在12份进行。对于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班学生,因银行贷款未到而不能交清学费的,由资助中心提供名单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毕业答辩。
二、非毕业班的学生须在2010年6月10日之前,交清全部应交学费,否则不予发放本学期末课程考试准考证。若在2010年7月17日前交清全部应交学费,学校将安排其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三、欠缴教材费的毕业班及非毕业班,以班为单位,在2010年6月1日前往计划财务处(上海路校区在办公大楼一楼、前湖校区在C栋115室)缴纳。
四、届时计划财务处及时将欠费名单告知教务处、学工处及各学院(含研究生学院、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下同,计划财务处每天在网上更新欠费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学工处及各学院按本规定组织落实。
五、列入学校建档的非毕业班的贫困学生,经学院和资助中心批准可以缓缴一年的学费,经批准后名单由资助中心书面报教务处发放准考证。
六、学生缴费方式:
1、扣卡方式。计划财务处每周三通知银行扣卡一次,请卡号有变动的学生及时到计划财务处登记银行卡号。
2、刷卡方式。仅对南昌市工行进行刷卡。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财务工作 学生缴费 通知
南昌航空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