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员初检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就预选报名和初检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报名条件
教育部注册的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限本一 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含军队委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国防生,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一)年龄及文化条件:
选拔对象为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08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
本科毕业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大二男生:原则上不分文理科及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且成绩优秀(主课无不及格)。
(二)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行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身高178—185厘米的,不低于0.8;色觉:无色盲,色弱。
体征:无纹身 刺字。凡有下列病史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角膜手术者,等。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决心保卫祖国,人民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报考态度:学生自愿。
二、实施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 预选报名
大学生对照选拔条件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25日截止。学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
空军招飞体检集中安排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下午1:30,体检表可用学校医院体检表,地点为:学校医院(新校区)。
(二) 初检工作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大学生进行初检。大学生初检与高中生初检工作同步进行(日程安排:12月19日上午。地点:南昌市西湖区天佑路49号南昌铁路局党干校内)。届时南京选拔中心派出预选初检组,在有关地市设立初检站,由开招院校统一组织或学生就近上站参加检测。上站大学生须持《推荐表》,令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含学籍情况,现实表现情况,所学专业,高考入学成绩),着运动鞋。初检组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学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检查,合格者确定为初选对象。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参加初检的学生和带队老师食宿,差旅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