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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昌航人爱心基金”评选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09:2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各班级:

历经66年发展,学校积累了众多热心校友,其心系母校,支持母校发展。近几年来,众多校友纷纷在母校设立各种社会奖助学金,经与捐赠人商量,校友办和大学生资助中心决定集中评选发放各种校友捐赠的社会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 “昌航人爱心基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及奖励实施。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获得2017-2018学年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此奖评选。

5.在校期间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有学习成绩不合格记录者不得参与评选。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此次2017-2018学年“昌航人爱心基金”奖学金名额1名,奖金2000元,在学院大二年级本科生评选。在学院差额方式完成初选,确定1名申报者报送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递交社会奖学金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各有关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按3:1差额方式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获奖者1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社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格式各学院自行拟定);

(2)南昌航空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1份(学院统一打印);

(3)学生成绩单(盖院学工办章即可);

(4)学生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可缩印);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会同出资方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说明

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宁缺毋滥,做到“三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评定细则公开、评定结果公开)和“三备案”(向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工作程序备案、评定细则备案、评定结果备案)。

学院会严格执行学生奖助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室2017年9月26日所发通知)和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赣教助(2018)3号文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