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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刘骏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09:3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专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培养更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优秀人才,2012届校友刘骏先生在我院设立“刘骏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 “刘骏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

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及奖励实施。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贫困生)

三、奖励名称

刘骏奖学金

四、条件与评选方法

在各年级各专业贫困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取最优者评奖。(获得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此奖评选。)

五、奖励金额与名额分配

每年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条件确定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

刘骏奖学金:1500元/人

奖项类别

名额分配与说明

刘骏奖学金

每年级每专业一名:1500元/人

六、评选时间和办法

根据当年通知时间,在评选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申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与方法进行初评,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名单公示,并将评选材料报刘骏先生审阅。当年邀请刘骏先生或委托人来校颁奖。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