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刘骏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专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培养更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优秀人才,2012届校友刘骏先生在我院设立“刘骏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 “刘骏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
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及奖励实施。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贫困生)
三、奖励名称
刘骏奖学金
四、条件与评选方法
在各年级各专业贫困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取最优者评奖。(获得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此奖评选。)
五、奖励金额与名额分配
每年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条件确定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
刘骏奖学金:1500元/人
奖项类别 |
名额分配与说明 |
刘骏奖学金 |
每年级每专业一名:1500元/人 |
六、评选时间和办法
根据当年通知时间,在评选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申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与方法进行初评,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名单公示,并将评选材料报刘骏先生审阅。当年邀请刘骏先生或委托人来校颁奖。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