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评选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和2017-2018学年(1)学期“优秀主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评选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度承担了学校本科教学任务、自己申报优秀主讲教师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主讲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2、各学期的学生评教得分排名原则上应在全院排名前70%。
3、凡在2016年度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或在2016年度专家、学生反映意见较大而被通报的教师,不得参评。
三、评选名额
优秀主讲教师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主讲教师的20%(≤15人)。
四、评选办法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主讲教师中,按专家评教数据和学生评教数据加权计算综合评教得分,作为评选参考依据,并结合教师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综合评教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2016年度两学期都有学生评教的:综合评教得分=[2015-2016(2)学生评教分+2016-2017(1)学生评教分]/2*50%+督导评教分*50%
2、只有一个学期有学生评教的:综合评教得分=学生评教分*50%+督导评教分*50%
五、评选组织
组 长:罗旭彪
副组长:张秋根
成 员:邹建平、陈素华、曾桂生、钟 荣、李 剑、黄智敏
秘 书:陈琴俐
监 督:吴志强
六、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1日~10月27日
报送时间:2017年10月30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