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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工作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评选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3 09:37: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鼓励广大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和2017-2018学年(1)学期“优秀主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评选2016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度承担了学校本科教学任务、自己申报优秀主讲教师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主讲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2、各学期的学生评教得分排名原则上应在全院排名前70%。

      3、凡在2016年度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或在2016年度专家、学生反映意见较大而被通报的教师,不得参评。

三、评选名额

      优秀主讲教师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主讲教师的20%(≤15人)。

四、评选办法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主讲教师中,按专家评教数据和学生评教数据加权计算综合评教得分,作为评选参考依据,并结合教师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综合评教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2016年度两学期都有学生评教的:综合评教得分=[2015-2016(2)学生评教分+2016-2017(1)学生评教分]/2*50%+督导评教分*50%

      2、只有一个学期有学生评教的:综合评教得分=学生评教分*50%+督导评教分*50%

五、评选组织

组  长:罗旭彪

副组长:张秋根

成  员:邹建平、陈素华、曾桂生、钟  荣、李  剑、黄智敏

秘  书:陈琴俐

监  督:吴志强

六、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1日~10月27日

报送时间:2017年10月30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