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报送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会议审定通过,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 长:代威力
副组长:秦元成、黄益萍
成 员:邓春健、郭会琴、周丹、汤爱萍、吴美凤
秘 书:游茜雅、姚勇
二、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条件:
(1)严格参照《南昌航空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96号)第三章转专业条件规定执行;
(2)申请转专业报名的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2.接收专业与名额:
(1)学院申请转出原专业学生不设成绩、 学分和转
出人数比例限制。
(2)转入比例限定为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20%,具体人数为: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2024级在校生人数 | 可接收转入 学生人数 |
应用化学 | 070302 | 101 | 20 |
环境工程 | 082502 | 138 | 27 |
材料化学 | 080403 | 112 | 2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081003 | 56 | 11 |
3.考核方式与安排:
报名超出本专业转入限定人数的,由学院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单独组织考核(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请转入专业相关内容,时间120分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100分)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导论 |
环境工程 |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
材料化学 | 材料化学概论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概论 |
4.转入标准:
以符合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分类进行:
1)符合申请转入人数未超过限定人数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仅组织面试。对于专业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转专业面试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得分 |
1.专业知识基础(25分) | |||
1.1 原专业学习成绩 | 平均学分绩≥ 3.5(10分) 平均学分绩3.0-3.4(8分) 平均学分绩 2.5-2.9(5分) 平均学分绩 <2.5(0分) | 10 | |
1.2 转专业基础知识 | 能复述目标专业核心课程内容(8-10分) 回答基础问题基本正确(5-7分) 概念模糊或错误较多(0-4分) | 15 | |
2.学习能力与学术潜力(25分) | |||
2.1 自学能力 | 自学过相关课程或考取证书(8-10分) 接触过目标专业领域内容(5-7分) 无明确自学经历(0-4分) | 10 | |
2.2 科研实践潜力 | 有科研项目/论文/专利(12-15分) 参加过学科竞赛/实验室基础工作(8-11分) 仅课堂实验经验(0-7分) | 15 | |
3. 综合素质(20分) | |||
3.1 逻辑与表达 | 表达清晰,逻辑严密(8-10分) 表达基本流畅(5-7分) 逻辑混乱或紧张怯场(0-4分) | 10 | |
3.2 应变能力 | 有效应对压力性问题(8-10分) 部分问题回答不佳(5-7分) 未能理解关键问题(0-4分) | 10 | |
4. 专业匹配度(30分) | |||
4.1 转专业动机 | 目标明确,契合个人发展规划(13-15分) 动机合理但规划模糊(8-12分) 动机模糊或功利性强(0-7分) | 15 | |
4.2 职业规划 | 对目标专业领域有清晰职业目标(13-15分)仅简单意向,缺乏规划(8-12分) 无明确规划(0-7分) | 15 | |
合计 | 100分 |
2)符合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超过限定人数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转入。
其中: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笔试成绩×40%;
学业成绩: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
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有特长者优先。
三、工作安排
1.学生提交材料清单包括: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专业排名证明、高考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
2.学校下达转专业通知后,学生根据文件要求填报。
四、拟转入的学生最终名单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各专业面试和笔试(若有)情况审定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上报教务处。大一学生第一学期专业排名在50%以后的及文科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平级转入,非大一学生转入无论其排名不得平级转入。
五、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