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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9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对象为已入选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对象为:省级以上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省、市及省有关部门(行业)主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博士后以及其他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选拔重点要向学校省级重点学科和学校重点扶持学科倾斜,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作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其学术、技术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

(三)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在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中,勇于突破,积极进取,取得显著的业绩。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名额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名额不限。

我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12名,重中之重学科所在学院各推荐3名,并予以排序,其他学院各推荐2名。“双肩挑”人员由其任课所在学院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务必于3月20日前将申报表格和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以便统一组织评审并按时向校人事处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6份(见附件);

2、电子表格1份(通过办公系统统一报送);

3、候选人登记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1份。主要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职称证书,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团体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和获基金资助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业绩材料。复印装订成册。各单位要对照原件审核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业绩简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学院办公室
                                      2009-3-17